用有毒的甲醛加工鸭肠、鹅肠!食安问题何时休?
发布时间:2024-11-09   浏览量:105

红餐网消息,11月7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食品安全犯罪处罚事件,被告人牟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据了解,自2021年6月始,被告人牟某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经营一家以加工鸭、鹅肠并进行销售的公司。去年12月初,牟某购买了不知名男子推销的甲醛溶液消毒液16瓶,并将上述消毒液用于自家工厂地面消毒。

地面消毒后,并未重新使用清水清洗地面或用其它物品阻隔地面,直接将鸭肠、鹅肠等食材堆放在地面继续加工后,打包存放于公司冷库。

经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质监部门于当月对牟某所经营的公司加工场所进行查验,当场收获数瓶未开封的甲醛溶液以及鸭肠约9280公斤。经查验,该甲醛溶液中,甲醛含量为37.1%,而现场抽检的鸭肠中,其甲醛含量为142mg/kg至312mg/kg。

法院认为,牟某所经营的公司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掺入有毒物质的非食品原料,该行为已构成生产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人民币一万元。

事实上,今年以来,鸭肠、鹅肠等相关的食材加工工厂就曾多次被曝出现食安问题。

比如6月,新京报就曾报道过一则“脚踩鹅肠挤粪,烟头扔进鸭肠筐”事件。相关记者走访山东滨州和河南清丰县两家肉类食品加工厂,在鸭肠、鹅肠产品生产中,发现这些食材加工厂工厂均存在诸多卫生安全隐患。

其中,记者实地走访的河南清丰县永官食品有限公司,其鹅肠工作车间环境脏乱不堪,大量鹅肠散落在地面,车间的墙面上布满污渍。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工人们更是穿胶鞋直接踩踏鹅肠,经流水线清理后,送入至盛有血水的器皿中浸泡,再简单冷冻后套上塑料袋,甚至生产日期都无需标明即可空运发货。

而另一家山东滨州的生产车间环境则更显恶劣。记者称车间内弥漫着刺鼻的腥臭味,待清洗的鸭肠被直接堆在地面上,有工人甚至将抽完 的烟头直接扔在装鸭肠的筐内。

爱吃火锅的食客应该都知道,鸭肠、鹅肠等菜品口感脆、味道鲜,几乎是吃火锅的必点单品,受到市场的追捧。因此相关食安问题一经披露,立即引发网友对食材加工食品安全的热议,相关话题一度登上各平台热搜榜。

对于食材供应链管控问题,北京某重庆火锅创始人就曾说过,“小品牌挺难做到鉴别供应商能力和产品品质的,他们基本都是二级采买,比如在一些批发市场采买,根本接触不到源头,这就很难做到识破谁是供应链刺客。”

但是于商家而言,不管食材供应链管理再复杂,监管再艰难,保障食品安全是餐饮经营的底线。红餐网温馨提示,为保障食客安全,餐企们也应加强自律,寻找有品牌、有实力的供应链企业合作采购有品质保障的食材,切不可图一时便宜触碰法律底线。

(作者:红餐网张丽萍;编辑:李唐)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企业资质
企业荣誉
企业文化
公司历程
领导简介
新闻资讯
公司新闻
行业资讯
员工活动
员工培训
传统文化
服务中心
服务中心
关注我们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